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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前实习程序
2020-11-22 14:37 人事处    (点击: )

单位(部门):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

事项名称

岗前实习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由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批等原因而无法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博士研究生

办理部门

各学院(部)、人事处人才办、校园卡中心

联系地址

大学生活动中心人事处225房间

联系电话

5686001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办理条件

岗前实习人员必须是学校的引进人才,且已经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引进人才协议书》

所需材料

《岗前实习申请表》,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

现场办理流程

审核材料,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暂无

材料传递路径

个人--学院(部)--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劳资科—其他部门

常见问题

1.在人事处办理完,要及时将相应材料送达到各相关部门。

2.需要返回给人事处劳资科的材料,要及时交回。

注意事项

1. 详细写明岗前实习的原因和岗前实习的岗位,并明确其岗位职责,表中申请人签字必须手写

2. 需要申请教职工单身宿舍者,可另写书面申请,一并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3. 申请人从申请的下一个月起兑现工资待遇。寒暑假期间停发岗前实习工资,开学后恢复正常。

相关表格

人事处-下载专区《岗前实习申请表》

备注

 

附件【岗前实习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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