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应聘者的姓氏笔画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丁文远 马溶泽 王一夫 王 正 王译晗 王歧山 王 畅
王 珏 王洁琳 叶城豪 白宇婷 白梓璇 朱晓丹 刘向维
刘坤达 刘嘉欣 齐子嘉 关 童 杜方红 杜金珊 李香凝
李浩方 李博文 杨 旭 杨佳维 何雪菲 宋利芳 张书恒
张 琰 张瀚中 张 鑫 赵 月 赵 璐 荆 静 钟韫韬
侯金廷 夏明宽 柴 宁 郭明性 章娇娇 梁希悦 蒋昕桐
韩硕坤 黎雪峤
二、体检时间
2023年8月11日 星期五
三、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
四、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8月11日早8:00之前到金秋医院3号楼入口外等待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后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一支黑色碳素笔和体检费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沐浴。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不喝酒,注意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
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请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附件1、2的具体要求及须知执行,根据体检医院的相关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体检当天将携带的材料交给医院护士。如因未按要求准备而导致无法体检,所有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有关说明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温馨提示
1.金秋医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2.公交路线:
(1)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
(2)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240米,右转进入小南街走370米即到。
由于天气及交通原因,请参加体检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地点。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公或事)疫情期间具体要求(金秋医院供)
附件2:(公或事)体检须知(金秋医院供)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