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
事项名称 | 教职工调离、辞职办理流程 |
服务对象 | 调离、辞职教职工 |
办理部门 | 各学院(部)、人事处、各职能部门 |
联系地址 | 大学生活动中心人事处225房间 |
联系电话 | 56860011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
所需材料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调离、辞职人员申请表》 |
线下办理 | 本人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调离、辞职人员申请表》纸质版,相应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
常见问题 | 1.详细说明调离、辞职原因和申请调入单位等,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2. 博士及以上人才由人事处报双代会执委会进行审议;原则上双代会执委会审议调离、辞职人员情况一年两次。 |
注意事项 | 1.填报申请,学校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2.准予离校后,必须做好现工作岗位交接和物品、资财的清还后,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3.离校手续必须本人办理。 |
备注 | |
教职工调离、辞职办理流程
线下填写《调离、辞职人员申请表》纸质版提交给人事处,经学校审批同意调离、辞职后,进行离校手续办理,相应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