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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4-06-28 15:02     (点击: )

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758:3017:00。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各岗位具体时间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岗位名称

8:30-9:30

辅导员1

辅导员2

9:30-12:00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2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3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4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专任教师1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专任教师2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专任教师3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专任教师4

石油化工学院大型仪器测试人员

体育学院专任教师1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1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2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

13:00-17:00

党政管理岗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西门一楼,所有考生统一由学校正门(南门、丹东路)进出校园,其他出入口均不允许通行。考生车辆不得入校,仅考生本人进入,不得有家属陪同。

三、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签到——领取资格审查表——审核个人综合材料——确认签字后离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网上初审后状态为“线上初审通过,待现场进一步审查原件等材料”的应聘人员。

如有初审后是其他状态且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直接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提交的全部个人综合材料原件(详见下文个人综合材料清单)和一份复印件。届时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者将不能通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保存好个人材料原件。)

个人综合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

2.从本科起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在审核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在学专业和拟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7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和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注明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年限、证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申报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现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最后学历学校院级党委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

6.申报辅导员12岗位要求具有在学校期间担任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经历的人员须提供由就读学校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7.申报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3、体育学院专任教师1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8.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证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聘系统中填报的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证明材料。

10.其中第245689条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需在以报名之日(含)计算的前30日内(其中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开具时间不应超过报名之日前6个月)。

六、其他要求

1.考生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所需证件携带齐全,按时到场参加核验;

2.为了避免拥堵,耽误资格审查时间,各位考生均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南门(丹东路)按照指引排队入校。

3.应聘人员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所需证件携带齐全,按时到场参加核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将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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