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要求,招聘岗位如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以下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核减4名招聘计划,其他招聘条件不变。现将计划核减情况公告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2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现核减1人,招聘人数为0人;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现核减2人,招聘人数为0人;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现核减1人,招聘人数为0人。
报考取消招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调剂改报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00至11:00,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岗位调剂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报考方式参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报名要求。
特此公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12日